什么是出口退稅周轉金?
出口退稅周轉金是專門用于出口企業申請退稅期間周轉的資金。出口退稅周轉金運營機構以稅務部門確認的應退稅金額的80%先行借支給出口企業,緩解出口企業的資金壓力,待稅務部門將出口退稅款退還給企業后,企業再返還給出口退稅周轉金運營機構的一筆專項資金。
實施出口退稅周轉金政策的前后差別
實施出口退稅周轉金政策前:按正常規定程序,涉農外貿企業從貨物離境到取得出口退稅,周期約為30-60個工作日,這一過程相對增加了出口企業的資金周轉壓力。
實施出口退稅周轉金政策后:在收到結匯款前,外貿出口企業可以先向出口退稅周轉金運營機構申請出口退稅周轉金,從申請到到賬最多只需5個工作日,企業流動資金周轉明顯提速。
申請退稅周轉金需要具備的條件
1.在稅務部門有出口退稅備案,在銀行有出口退稅賬戶;
2.出口企業要有一定的出口業績,須正常辦理3次出口退稅后方可申請;
3.出口企業銀行信用良好,無不良貸款記錄,無偷稅、騙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需要提供資料
1.出口貨物報關單;
2.裝箱單;
3.出口商業發票;
4.出口合同;
5.海關放行通知書;
6.退稅周轉金運營機構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業務辦理流程
1.申請退稅周轉金的企業提出申請并提交申請材料;
2.出口退稅周轉金運營機構審核;
3.與出口退稅周轉金運營機構退簽訂相關協議;
4.出口退稅周轉金運營機構轉款給企業。